根據衛生部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領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食品衛生責任。
2.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遵守本辦法,向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
3、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和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核發。
2015 10 1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版進壹步改革。食品生產企業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企業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擴展數據
食品經營銷售食品衛生許可審批材料: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董事會決議、公司章程或任職文件、業主身份證明或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4、生產經營場所、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5、生產經營場所、場地平面布置圖(比例不低於1:200);
6、企業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竣工驗收衛生審批。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食品衛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