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
3.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規定。
申報條件:
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應當自房屋租賃當事人發生租賃關系之日起10日內辦理。
操作程序
當事人申請→窗口受理→現場核查→管理負責人批準→登記(備案)或不予登記(備案)。
提交材料
壹、出租方:
1.個人: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境外方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過公證或認證)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保留復印件)。
單位:營業執照原件(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的,應同時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保留復印件)。
2.有效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保留復印件)(可辦理以下之壹)
(1)房產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抵押房屋,提交抵押銀行同意出租、抵押貸款合同和房產證復印件,銀行在房產證復印件上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壹致,蓋章並加蓋騎縫章);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憑證;
(3)商品房壹次性付款: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及付款發票;
(4)拍賣和法院判決的房屋,應提供該房產的相關資料和拍賣或法院判決文書;
(5)深圳出租屋(自建房)使用證明;
(6)其他有效的產權證明材料。
4、原“計劃生育責任書”。
二、承租人:
個人:
1.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
2、《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復印件)(由阪田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核實);
3.委托他人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境外方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過公證或認證)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保留復印件)。
單位:
1.營業執照原件(保留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他人的,應同時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保留復印件);
4、原“計劃生育責任書”。
申請表
1,龍崗區房屋租賃申請表;
2.深圳房地產租賃合同。
證書名稱
處理時間限制
五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租賃管理費:月租金的2%。
私人租賃稅:
1,月租金低於1000元(不含1000元),綜合征稅率4.1%(房產稅4%,印花稅0.1%);
2.月租金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綜合征稅率為8.22%(營業稅3%,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3%,教育費附加0.09%,印花稅0.1%,個人所得稅1)。
受理部門
龍崗區阪田街道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辦公室
接受地點
阪田街道薛剛北路2號阪田街道辦事處第二辦公樓壹樓綜合服務大廳1;
2.莆田街道薛剛南路向雪村委會壹樓辦證窗口;
3.阪田街道阪田社區治安服務中心壹樓。
接受時間
9:00——12:00;14:00——18:00
聯系信息
聯系電話:89586186,89951608,28790370
阪田街道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辦公室
200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