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十四條,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通過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考試的,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0日內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從業資格證書)。
擴展數據
壹、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二。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出租車公司證明(沒有出租車公司證明的可以參加培訓考試,考試合格發給職業培訓證書,有工作單位後再領取資格證);
4.近期1寸彩色照片兩張,近期1寸彩色照片兩張。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出租車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