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非家庭兒童
2022年及以後招生時,房屋租賃證簽發日期必須在學位申請前壹年的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學位申請前壹年的4月1日至學位申請當年的8月31日。
2022年及以後年份,提供大陸居民采集表的,首次錄入時間應在學位申請前壹年的4月1日之前。
第二,深戶子女
房屋租賃證的發證日期必須在2022年4月1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2年4月1至8月31。
租房無產權證明的租戶,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提交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內地居民登記表》的,首次錄入時間應在2022年4月1之前。
註意:
《內地居民收集表》僅作為居住依據,不計入積分。非自有產權房屋還需提供業主簽字同意的《學位使用業主情書》。
我沒有提到我可以用我的戶籍信息申請學位。建議妳按要求做好租賃券,寶安區的農民房也可以做租賃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