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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收款碼需要哪些材料?

1.無營業執照的商戶需準備業主身份證、銀行借記卡或準信用卡、輔助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等。).

2.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商戶和類型的個體工商戶需要提供業主身份證、銀行借記卡或準信用卡、營業證明文件。

3.具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類型的商戶可聯系經辦銀行客戶經理辦理。

不同的申請者:

1.小微商戶申請:無營業執照商戶所需材料:業主身份證、中國農業銀行借記卡或準貸記卡、輔助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集中營業場所管理方出具的證明材料及其他能夠反映商品或服務真實交易活動的證明材料)。

2.個體工商戶: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個體工商戶”類型的商家所需材料:業主身份證、中國農業銀行借記卡或準信用卡、營業證明文件。

3.企業商戶申請人:有工商營業執照,類型為“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的商戶需要材料:可聯系經辦銀行客戶經理辦理。第壹張營業執照,第二張法人身份證,正反面,第三張銀行卡,手機號,第四張店門照片,銀行的場景照片收銀,如果是公司辦公室,可以打開公司形象墻,辦公室場景,收銀,辦公桌,營業執照也可以作為微商設備。壹般要求經營者持身份證在店內或店門下拍照,以反映真實的經營情況。不同支付公司的支付代碼是公開的。所以妳要先確認是當地的支付公司還是全國的遠程支付公司進行了預付款,壹般都能及時到賬,但是對貨款的確定是有限制的。壹般IP定位限制在50公裏以內。如果是國家收藏,只能第二天領取。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服務管理的通知

第二,特約商戶的管理

(1)信息核實。收單機構在特約商戶初始拓展及與特約商戶開展業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核實特約商戶的身份信息。對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單位,應當采取現場面對面的方式進行核實。對於無固定經營場所的實體商戶和網絡商戶,原則上應通過人工或智能客服同步視頻進行驗證。對於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的網絡商戶,收單機構可以在確保履行收單業務管理主體責任的前提下,借助電子商務平臺對特約商戶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

收單機構在信息核查過程中,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特約商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人出租、出借、出售支付受理終端(含條碼支付輔助受理終端,下同)、收款條碼、網上支付接口、收單結算賬戶的風險和責任。特約商戶結算賬戶設置為非同壹賬戶的,收單機構應當審查特約商戶與非同壹賬戶的賬戶持有人是否具有相同的品牌連鎖經營、集團管理等合法資金管理關系,識別核實非同壹賬戶的賬戶持有人。

收單機構應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1年內完成對所有現有特約商戶身份信息的核查,並形成工作報告備查。

(2)信息平臺。清算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聯網特約商戶信息平臺,對收單機構與聯網特約商戶的關系、支付受理終端以及收單交易風險進行必要的監控。信息平臺應遵循最小必要性原則采集特約商戶核心入網信息,如收單機構代碼、特約商戶名稱、特約商戶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特約商戶代碼、支付受理終端類型及序號、業務類型、賬單結算賬戶、特約商戶營業地址、支付受理終端(網絡支付接口)地理位置及聯系方式等。收單機構應在特約商戶入網、變更或終止服務後2日內向清算機構提交上述信息。

(3)變革管理。特約商戶申請變更賬單結算賬戶和支付受理終端地理位置的,賬單機構應當重新核實特約商戶身份信息後,方可辦理變更。

清算機構應當對特約商戶的入網信息變化情況進行監控,發現同壹特約商戶頻繁變更核心入網信息、不同收單機構提交的信息不壹致、收單機構多次退單或者與其他特約商戶的營業地址、聯系方式相同的,應當要求相關收單機構進行風險排查,並反饋排查結果。對未按期反饋調查結果的收購人,清算機構應當采取限期整改、延遲業務清算、降低業務額度、暫停交易等必要的風險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