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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國際國內十大新聞2010中央最高科學技術獎1號文件獲得者2010 1-2月,請簡述重大新聞,用於政審。

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和發展的決定

(2010 12 31)

水是生命之源,是生產的關鍵,是生態的基礎。興修水利、消除水患,事關人類生存、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歷來是治國安邦的大事。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必須下決心加快水利發展,切實增強水利支撐保障能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近年來,我國頻繁發生嚴重水旱災害,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暴露出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十分薄弱,必須大力加強水利建設。為加快水利改革和發展,現作出以下決定。

壹、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地位

(壹)水利面臨的新形勢。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水利工作,帶領人民進行了轟轟烈烈的水利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做出了突出貢獻。但必須看到,人多地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水資源狀況。洪澇災害頻發仍是中華民族的壹大憂患,水資源供需矛盾仍是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農田水利建設滯後仍是影響農業穩定發展和國家糧食安全的最大硬傷,水利設施薄弱仍是國家基礎設施的明顯短板。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深入發展,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日益加劇,我國水利面臨的形勢越來越嚴峻。增強防災減災能力的任務越來越緊迫,加強水資源節約和保護的工作越來越艱巨。加快扭轉農業主要靠天吃飯局面的任務越來越艱巨。2010西南地區的嚴重幹旱,大部分省區市的洪澇災害,壹些地方嚴重的山洪泥石流災害,再次警示我們,加快水利建設刻不容緩。

(2)新形勢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現代農業建設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是改善生態環境不可或缺的保障體系。它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不僅關系農業農村發展,也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它不僅關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糧食安全,而且關系到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和國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擺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加快農田水利建設,推動水利跨越式發展。

二。水利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3)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 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註重科學水利和依法水利,突出加強薄弱環節。 大力發展民生水利,不斷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水利可持續發展,努力走出壹條中國特色水利現代化道路。

(4)目標任務。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後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體系,重點城市和防洪保護區防洪能力顯著提高,抗旱能力顯著增強。“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重點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單獨入海河流和內河)重要河段治理、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易發區預警預報系統建設;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基本建立,全國年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城鄉供水保障率明顯提高,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得到充分保障,萬元國內生產總值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明顯降低,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間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4000萬畝。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護體系基本建立,主要河湖水質明顯改善,城市供水水源水質全面達標,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超采得到基本遏制;有利於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基本建立,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資穩定增長機制進壹步完善,有利於水資源節約和合理配置的水價形成機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基本形成。

(5)基本原則。壹要民生優先。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利問題,推動民生水利新發展。二要堅持統籌兼顧。註重興利與除害相結合,防災減災並重,治標與治本兼顧,促進流域與區域、城市與農村、東中西部水利協調發展。三要堅持人水和諧。順應自然和社會發展規律,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全面節約和有效保護水資源。第四,要堅持政府主導。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在保障水利發展中的作用,形成政府和社會治水促水的合力。第五,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加快水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破除制約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第三,突出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

(6)大興農田水利建設。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和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結合國家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計劃的實施,在有水土資源條件的地區建設壹批灌區,增加農田有效灌溉面積。實施大中型灌排泵站改造,加強重點澇區治理,完善灌排體系。完善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中央和省級政府要大幅增加專項補助資金,市縣政府也要切實加大農田水利建設投入,引導農民自願投勞。加快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優先向產糧大縣傾斜,加強灌區末級渠系和配套田間工程建設,推進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因地制宜建設中小型水利設施,支持丘陵地區小水坑、小水池、小池塘、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建設,重點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滴灌等技術,擴大節水抗旱機具補貼範圍。積極發展旱作農業,采用地膜覆蓋、深松深耕、保護性耕作等技術。穩步發展牧區水利,建設節水高效灌溉飼草場。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在中小河流管理中,要優先選擇易發洪水、保護區人口密集、重要保護的河流和河段,對河岸進行加固和疏浚,使河段基本達到國家防洪標準。鞏固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步伐,盡快消除水庫安全隱患,恢復防洪能力,增強水資源調控能力。推進大中型病險水閘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要堅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抓緊完善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加快實施防災避險和重點治理。

(八)解決工程缺水問題。加快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區重點水源工程建設,堅持調蓄結合、合理開采地下水,建設壹批中小型水庫,以縣為單位盡快引水通工程,支持農民修建小型和微型水利設施,顯著提高雨洪資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決人口相對集中的缺水鄉鎮供水問題。

(九)提高防汛抗旱應急能力。盡快完善統壹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快速反應、有序協調、運轉高效的防汛抗旱應急管理機制。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加大投入,整合資源,提高雨洪旱預報水平。建立專業化、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重點推進縣鄉兩級防汛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應急預案。建設壹批規模合理、標準適度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立應對嚴重幹旱和突發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儲備體系。加強人工增雨(雪)示範區建設,科學開發利用空中雲水資源。

(十)繼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建設。到2013年,解決規劃中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十二五”期間基本解決新增飲水不安全農村人口的飲水問題。積極推進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設,提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有條件的地方,延伸集中式供水管網,發展城鄉壹體化供水。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落實管護主體,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制定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用地政策,保障土地供應,對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對居民生活或農業排灌用電實行電價。

第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十壹)繼續實施大江大河治理。進壹步治理淮河,做好黃河下遊治理和長江中下遊河勢控制工作,繼續推進大江大河堤防整治,加強太湖、洞庭湖、鄱陽湖綜合治理,全面加快蓄滯洪區建設,合理安排移民搬遷。做好黃河下遊灘區安全建設。“十二五”期間,我們將抓緊建設壹批流域防洪水利工程,不斷提高蓄洪能力。加強城市防洪排水工程建設,提高城市排水標準。推進海堤建設和跨境河流整治。

(十二)加強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完善和優化水資源戰略配置格局,在生態保護前提下盡快建設壹批重點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連通工程,提高水資源調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南水北調東中線壹期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適時開展南水北調西線工程前期研究。積極推進壹批跨流域、區域性調水工程建設。重點解決西北等地區缺水問題。大力推進汙水處理和回用,積極開展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高度重視雨水和苦鹹水利用。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采取小流域綜合治理、淤地壩建設、坡耕地改良、植樹造林、生態修復等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進壹步加強長江中上遊、黃河中上遊、西南石漠化地區、東北黑土區和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等重點區域的水土流失防治。繼續推進生態脆弱河流和區域的生態修復,加快汙染嚴重河流和湖泊的水環境治理。加強對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河源區和濕地的保護。實施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和建設項目占用水利設施和水域的補償制度。

(十四)合理開發水電資源。在保護生態和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水電資源的開發利用。統籌防洪、灌溉、供水、發電、航運等功能,科學規劃,積極開發水電,加強水電資源管理,規範開發許可,加強水電安全監管。大力發展農村水電,積極開展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搞好農村水電配套電網改造。

(十五)加強水文氣象和水利科技支撐。加強水文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覆蓋範圍,優化站網布局,著力增強重點區域、重要城市和地下水超采區水文預報能力,加快應急移動監測能力建設,實現數據共享,全面提升服務水平。完善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加強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加強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力爭在水利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核心技術上取得新突破,取得壹批具有重大實用價值的研究成果,加大技術引進和推廣應用力度。提高水利技術裝備水平。建立和完善水利行業技術標準。推進水利信息化建設,全面實施“金水工程”,加快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水資源調度、水資源管理和工程運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資源信息化推進水利現代化。加強水利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十六)加大公共* * *財政對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未來10年全社會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翻壹番。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各級財政對水利的投入總量和增幅要有明顯提高。進壹步提高水利建設資金在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大幅增加中央和地方水利專項資金。將土地出讓收入的65,438+0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充分發揮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土地整理資金的綜合效益。進壹步完善水利建設基金政策,延長征收期限,拓寬來源渠道,增加收入規模。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擴大征收範圍,嚴格征收、使用和管理。防洪任務重、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應從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壹定比例,用於城市防洪、排澇和水源工程。切實加強水利投資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七)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有條件的地方根據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設特點和項目性質,確定財政貼息的規模、期限和貼息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農業發展銀行積極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鼓勵國家開發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進壹步增加農田水利建設信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水利企業上市發行債券,探索發展大型水利設備設施融資租賃業務,積極開展水利工程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的融資。鼓勵和支持洪水保險的發展。提高水利利用外資的規模和質量。

(十八)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通過直接和間接融資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鼓勵農民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在統壹規劃的基礎上,按照多籌多補的原則,加大壹事壹議的財政獎補力度,充分調動農民建設農田水利的積極性。結合增值稅改革和立法進程,完善農村水電增值稅政策。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稅政策。積極穩妥推進經營性水利工程市場化融資。

六、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十九)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制定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工程建設布局的水資源論證,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應適應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凡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壹律責令停止。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水總量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在取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嚴格地下水的管理和保護,盡快核實和公布禁止和限制開采的範圍,並逐步減少地下水的過度開采,以實現開采和補償的平衡。加強水資源統壹調度,統籌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用水,完善水資源調度方案、應急調度預案和調度預案。建立和完善國家水權制度,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優化水資源配置。

(二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體系。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堅決遏制水資源浪費,把節水工作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全過程。加快制定區域、行業、水產品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加強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重點監測達到壹定規模的用水戶。嚴格限制在水資源不足地區建設高耗水工業項目。實行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產制度。加快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全面加強企業節水管理,建設節水示範工程,推廣農業高效節水技術。抓緊制定強制性節水標準,盡快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技術、設備和產品。

(二十壹)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汙制度。建立限制水功能區納汙能力紅線,嚴查水域納汙能力,嚴控入河入湖排汙總量。各級政府要把限制汙染物排放總量作為水汙染防治和汙染減排的重要依據,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在排汙量已經超過水功能區排汙總量的區域,限制批準新的入河取水口和排汙口。建立水功能區水質標準評價體系,完善監測預警監督管理體系。加強水源保護,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

(二十二)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的水資源管理和保護負總責。嚴格執行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執行情況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移交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為加強監管和考核提供技術支撐。

七、不斷創新水利發展體制和機制。

(二十三)完善水資源管理體系。加強城鄉水資源統壹管理,實行城鄉供水、水資源綜合利用、水環境治理和防洪排澇的統籌規劃和協調實施,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建立事權明確、分工明確、行為規範、運轉協調的水資源管理工作機制。進壹步完善水資源保護和水汙染防治的協調機制。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區分水利工程性質,分類推進改革,完善良性運行機制。深化國有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公益性和準公益性水管單位基本支出和維護經費。中央財政補助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公益性項目維護資金。妥善解決水管單位分流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明確所有權和使用權,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補助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經費,探索多種社會化、專業化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水利工程建設和運營中的作用,積極引導經營性水利工程走向市場,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十五)完善基礎水利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功能清晰、布局合理、隊伍精幹、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以鄉鎮或小流域為單位,完善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強化水資源管理、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公益性職能,按規定核定人員編制,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大力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

(二十六)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充分發揮水價的調節作用,兼顧效率和公平,大力推進節水和產業結構調整。工業和服務業要逐步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制度,拉開高耗水行業與其他行業的差價。合理調整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穩步推行階梯式水價制度。按照促進節約用水、降低農民水費、保障排灌工程良性運行的原則,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農業排灌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政府適當補助,探索對農民用水實行定額內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

八、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

(二十七)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的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切實加強水利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實行防汛抗旱、飲水安全、水資源管理、水庫安全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落實水利改革發展的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認真履行職責,抓好水利改革發展各項任務的落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盡快制定和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和辦法,形成推進水利改革發展的合力。要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作為農村基層活動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領廣大農民加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二十八)推進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律法規體系,抓緊完善水資源配置、節約和保護、防汛抗旱、農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全面推進水利綜合執法,嚴格執行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洪水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強河湖管理,禁止建設項目非法占用河湖。加強國家防汛抗旱監管制度化建設。完善以預防為主、防調結合的水事糾紛調解機制,完善應急預案。深化水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科學制定水利規劃,完善國家、流域、區域水利規劃體系,加快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加強水利規劃對涉水活動的管理和約束。做好水庫移民工作,落實後期扶持政策。

(二十九)加強水利隊伍建設。適應水利改革發展新要求,全面提高水利系統幹部職工素質,切實增強水利勘察設計、建設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水利專業建設。大力引進、培養和選拔各類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評價、流動和激勵機制。鼓勵科技人員服務水利改革發展壹線,加大基層水利職工在職教育和繼續培訓力度,解決基層水利職工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廣大水利幹部職工要發揚“奉獻、責任、求實”精神,更加貼近民生,更多服務基層,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三十)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國情水情宣傳力度,提高全民防洪、節水、保護水資源意識,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將水情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和中小學教育課程體系,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將水利納入公益宣傳範圍,為水利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對加快水利改革和發展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使命光榮,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與時俱進,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努力開創水利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