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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助標準是多少?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壹、員工出差住宿費開支標準

1.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副市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宿標準由現行的50元調整為70元,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省(以下簡稱特區)由70元調整為90元。

2.局級(及相當人員)住宿費標準由每人每天30元調整為50元,特殊地區由每人每天40元調整為60元。

3.局級以下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由每人每天20元調整為40元,特殊地區由每人每天30元調整為50元。

4.商務旅客將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中。如果沒有住宿收據,住宿費不予報銷。

二、員工出差交通及交通費標準

1.出差人員的交通標準仍嚴格按照北京金融銀行(1992)1384號文件第二條執行。乘坐飛機時應嚴格控制旅行人員。出差距離超過1500公裏或出差任務緊急的,市級單位經局級領導批準、區縣級單位經區縣領導批準後方可乘坐該航班。

2.工作人員出差期間不再支付當地交通費。

三。對商務旅行者的食品補貼

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助,不分途中和停留,具體如下:壹般地區每人每日補助標準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區由16元提高到30元(夥食補助按特殊地區實際停留天數計算,途中期間夥食補助按壹般地區計算)。

四、員工外出參加各單位召開的會議及訂單、配件、材料發放、產品驗收、鑒定、評比和小範圍的調查研究等。,會議期間,夥食補貼和住宿費原則上應由主辦單位報銷。承辦單位不能報銷的,憑承辦單位開具的收據在合同範圍內據實報銷。會場租賃費、會議公雜費、材料費、場地費均由召開會議的單位支付。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參加會議的,只在途中給予夥食補助,不給予住宿費。坐飛機參加會議的,途中不再給予任何補貼。

所謂中餐補貼,顧名思義就是補貼。現在很多公司企業對工作中的中餐都有補貼,有的是現金,有的是中餐,標準不壹,但是企業福利費包括什麽標準,財政部是有統壹規定的。如果作為每月的餐貼,也計入個人應稅工資,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作為工資性收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