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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租賃合同未到期,押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是否退還押金需要根據以下情況分析:壹是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解除租賃合同,押金的退還以雙方約定為準;二是出租人違約導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定金需要返還,出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三是承租人違約導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押金需要返還;四是因合同解除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按合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