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上海市造林綠化管理條例(95次修正)

上海市造林綠化管理條例(95次修正)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促進本市造林綠化工作,加強樹木、綠地、林地的建設和管理,美化城鄉,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綠地和林地包括以下五類:

(壹)公園、植物園、動物園、公墓、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道路、廣場等公共綠地;

(二)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居住區的專用綠地;

(三)鐵路、公路、海堤、堤防、河道兩側、水閘管理區和農田的防護綠地和林地;

(四)林場、苗圃、花壇、草床、果園和園林、林業科研等生產用地;

(五)城鎮和村莊的其他綠地和林地。第三條市人民政府統壹領導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綠化分解責任指標和年度實施計劃,實行造林綠化任期目標責任制。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綠化分解的責任指標,制定年度實施計劃,負責落實本轄區的造林綠化建設,實行造林綠化目標責任制。第四條本市綠化管理實行統壹領導,市、區(縣)、街道(鄉鎮)分級負責,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辦法:

(壹)市和區(縣)、街道(鄉鎮)綠化委員會負責宣傳、組織和推廣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和群眾性綠化工作;

(二)市園林管理局是本市園林綠化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園林管理部門是本轄區園林綠化的行政主管部門,受市園林管理局(市園林管理局和區(縣)園林管理部門同時表述時,以下簡稱園林管理部門)領導;

(三)市農業局是本市林業生產和農村綠化的行政主管部門。縣(區)林業管理部門是本轄區林業生產和農村綠化的行政主管部門,受市農業局領導(市農業局和縣(區)林業管理部門同時表述時,簡稱林業管理部門);

(四)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園林或林業管理部門做好本條例的實施工作。第五條。本市的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都有義務植樹,保護樹木、綠地和林地。他們要積極參加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努力完成區縣下達的植樹造林和保護任務。第二章規劃建設第六條市園林局和市農業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綠地和林地系統規劃,經市規劃局綜合平衡後,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並與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協調。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市綠地、林地系統規劃,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本轄區綠地、林地詳細規劃,報市園林局、市農業局審批,並報市規劃局備案。第七條城市規劃中的綠地和林地不得隨意改變。確需變更的,應當經市園林管理局或者市農業局批準,並在新的規劃綠地、林地實施後,按照規劃審批權限報批。規劃的變更不得減少該區域的規劃綠地和林地總量。第八條城郊村的綠化,由鄉(鎮)、村根據縣城綠化規劃組織實施。

國營農場的防護林帶是按照郊縣造林綠化規劃的要求設計的,由各農場負責建設和維護。

鐵路、公路、海堤、堤防、縣級以上河流兩岸和水閘管理區的造林綠化,按照城市統壹規劃的要求,由各自管轄範圍內的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和維護。

軍營的綠化由駐營部隊負責。

園林管理部門負責公共綠地的建設和維護。

居住區的綠化由房屋產權部門負責建設和維護。房屋產權交叉區域的綠化,由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相關部門負責建設和維護,資金由房屋所有權人共同承擔。

各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每年制定綠化計劃,充分利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樹、栽花、種草,因地制宜地發展多種形式的綠化,提高綠化覆蓋率。第九條所有建設項目綠地占總面積的比例必須符合下列要求,各級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在審批規劃設計和規劃管理部門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嚴格執行:

(壹)新建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公共綠地應不低於百分之十;

(二)中心城區新建工廠不低於百分之十五;浦東新區和其他經濟技術開發區不低於20%;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不低於35%;

(三)新建醫療衛生、科研教育單位、賓館和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築和設施,在中心城區舊區不低於20%;中心城區新區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浦東新區和其他經濟技術開發區不低於30%;

(四)新建地面幹道、公路、鐵路的規劃綠地寬度不低於道路紅線間距或道路寬度之和的20%;新建其他地面道路的規劃綠地寬度不得小於道路紅線之間總寬度或道路寬度的15%。新建地面道路應種植行道樹;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應當恢復原有行道樹,沒有行道樹的應當創造條件種植行道樹;

(五)中心城區舊區的其他新建項目不低於百分之十;中心城區新區不低於百分之十五;浦東新區和其他經濟技術開發區不低於20%;

(六)中心城區舊區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七)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在中心城區舊區不低於百分之五;中心城區新區不低於百分之十;浦東新區和其他經濟技術開發區不低於15%。其他改擴建項目不得低於5%。原有綠化面積大於上述比例,且不得小於原有綠化面積;

(八)郊區城鎮、衛星城、獨立工業區,參照中心城新區的相應比例;

(九)郊縣的河流、溝渠、溝渠、道路兩側,應因地制宜地建設農田林網。新填海造地範圍為隋棠河南陸側25米至50米,用於建設防護林地;

(十)城市河道兩側應當綠化,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個別項目確需建設,綠化面積達不到前款規定比例的,應當經園林或者林業管理部門批準,並按所缺綠化面積支付綠化補償費,由園林或者林業管理部門在該地段安排綠化建設。

建設單位在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將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提交園林或者林業管理部門審查,並繳納綠化建設保證金。建設工程竣工後,園林或林業管理部門應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全額返還綠化建設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