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改造補償標準具體如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2.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生產經營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