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糾紛的解決:
1,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適用民事訴訟或仲裁;
協商不成的,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合同糾紛或者其他產權糾紛的合法途徑。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應當是自願的,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
事先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後當事人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壹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另壹方面,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事先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壹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判決壹旦生效,當事人不得就同壹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租房須知
反作弊
1.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簽訂合同。壹些房屋中介用所謂的“質優價廉”的房子吸引客戶。投訴案例中,曾有廣告謊稱家具家電轉讓,但在合同中並未寫明,讓消費者虛假買房、看房。
二、霸王合同的訂立,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壹位消費者投訴,中介公司簽合同時約定,不管有沒有介紹,只要消費者和中介公司的信息房簽了合同,就要交中介費。這些條款是非法的。
三是非法經營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中介公司給消費者介紹的房子,有的是違規的,或者缺乏合法手續,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手續;有些房子沒有產權證是買不到的,但是中介公司為了賺取中介費,告訴購房者不用辦手續,所以法律上這種房子是無法保障的。
第四,找借口,收取各種費用。有的中介公司找各種借口,除了合法的中介費,還要收取所謂的房費、咨詢費等費用。
第五,繳費比退費容易。從投訴情況來看,交給中介公司的錢很難退還給消費者。比如,租約到期後,中介公司應該退還其房屋押金,但有的中介公司卻找損壞東西等借口,即不退還押金。
6.無證“黑中介”騙錢。壹些沒有固定經營場所和證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費者的無知騙取錢財,壹旦被發現就會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