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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出去了,還有環境汙染。誰負責?謝謝妳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環境汙染的,承租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房屋租賃協議未約定防治環境汙染的責任和義務的,由所有權人承擔。因為這樣,才能牢牢把握住汙染源,讓“租客”和“房東”形成相互制約的關系。房主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在租房的時候,不能租給會造成環境汙染,給自己帶來不必要麻煩的租客。根據國家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未取得營業執照造成嚴重環境汙染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場所和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29條* * *因汙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千二百三十條因環境汙染或者生態破壞發生糾紛,行為人對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承擔舉證責任,其行為與損害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和減少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並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保意識,采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保義務。

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汙染物,被處以罰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從責令改正的次日起,按照原罰款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和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並根據汙染防治設施的運行費用、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壹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種類。

第六十五條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環境監測設備和汙染防治設施維護運營機構在相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並與其他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