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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客的房子多少錢?

房屋所有權人應當在出售房屋前的合理期限內告知承租人。在實際情況下,這個期限壹般為15或30天。這樣,承租人可以提前知道業主的出售意願,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利用這段時間另找房子,或者與業主約定告知買方租賃狀況。需要提醒房屋所有人的是,如果在未告知承租人的情況下出售房屋,即使手續合法健全,承租人也有權主張房屋買賣無效,並以同等價格購買房屋。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註意事項

1.業主需要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如果承租人不予配合,業主應提前十五天向承租人發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

2.關於租金的歸屬和押金的退還,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

3.關於交付時間,客戶可以接受租賃期滿後實際入住房屋。如客戶急需入住,業主同意解決租客問題,應在補充協議其他條款中註明“甲方承諾在交房時間前清退租客”。

4.承租人辦理租賃備案或租賃證的,需要在過戶前解除,交易才能順利進行。

賣房流程

1.房產交易雙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簽訂三方中介合同,然後去國土局查檔案,交定金。

買賣雙方在中介的幫助下簽訂三方交易合同時,應同時到國土局查檔,防範與買賣雙方和中介交易中的風險。在房產交易過程中,如果沒有實踐,很可能會出現交易糾紛。因此,檔案檢索可以確認交易房產的所有權人是否為簽約人,簽約的賣方是否占房產的全部份額,是否在銀行抵押。

2.繳納過戶的相關稅費(如果樓房需要先贖回,如果房子需要向銀行貸款,要申請銀行貸款)。

3.取得新證(如果需要向銀行貸款,要去銀行做抵押,簽訂抵押合同)。

4.銀行貸款給賣方。

5、水電氣、物業管理、有線電視、寬帶、電話等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