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註意事項
1.業主需要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如果承租人不予配合,業主應提前十五天向承租人發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
2.關於租金的歸屬和押金的退還,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
3.關於交付時間,客戶可以接受租賃期滿後實際入住房屋。如客戶急需入住,業主同意解決租客問題,應在補充協議其他條款中註明“甲方承諾在交房時間前清退租客”。
4.承租人辦理租賃備案或租賃證的,需要在過戶前解除,交易才能順利進行。
賣房流程
1.房產交易雙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簽訂三方中介合同,然後去國土局查檔案,交定金。
買賣雙方在中介的幫助下簽訂三方交易合同時,應同時到國土局查檔,防範與買賣雙方和中介交易中的風險。在房產交易過程中,如果沒有實踐,很可能會出現交易糾紛。因此,檔案檢索可以確認交易房產的所有權人是否為簽約人,簽約的賣方是否占房產的全部份額,是否在銀行抵押。
2.繳納過戶的相關稅費(如果樓房需要先贖回,如果房子需要向銀行貸款,要申請銀行貸款)。
3.取得新證(如果需要向銀行貸款,要去銀行做抵押,簽訂抵押合同)。
4.銀行貸款給賣方。
5、水電氣、物業管理、有線電視、寬帶、電話等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