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如果我提前退租,需要退還預付的租金和押金嗎?實際上,應該在不同的情況下處理:
1.如果該房屋存在居住危險,無論是否簽訂租賃合同,對方都有權隨時退房,並在實際租賃期內收取租金後,將剩余租金和預付定金返還給對方。
2.沒有居住危險的:有租賃合同的,按照租賃合同的規定辦理;如果租賃合同中沒有違約條款或者沒有租賃合同,則房屋的返還已經違約。如果給妳造成損失,可以扣除合理損失和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余額必須返還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