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中國銀行個人船舶抵押貸款的使用有什麽要求嗎?

中國銀行個人船舶抵押貸款的使用有什麽要求嗎?

中國銀行安徽省個人船舶抵押貸款可用於以下方面:

1.購買壹手船:購買造船公司建造的新船,該船已通過驗收,取得相關臨時證書,功能齊全,可投入使用。借款人自籌部分資金,不足部分向中國銀行申請貸款支付尾款。

2.購買二手船:購買壹艘已在海事部門註冊的船舶,船東完全可以處置,並可以在二手市場正常交易轉讓,借款人自籌部分資金,不足部分向中國銀行申請貸款支付尾款。

3.建造新船:借款人(船東)與造船公司簽訂了造船協議,委托造船公司建造尚未完工或已經完工的船舶。借款人自籌部分資金,不足部分向中國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造船所產生的成本和費用,如造船加工費、材料費、設備費等。

建造新船,已取得管理部門頒發的建造許可證,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項目進度或投資已達到或超過40%。

(2)自籌資金不低於投資總額的40%,存入中國銀行,並承諾由中國銀行監管。

4.船舶營運周轉率:

貸款用於船舶的經營和周轉(包括借款人及其妻子個人名下的船舶,借款人為大股東的公司名下的船舶,借款人不是公司大股東或控股股東,但借款人為船舶實際所有人和經營人的船舶),主要包括:支付油費、報關費、維修費、 設備更新改造費、人員工資等船舶營運費用、代客預付資金、買賣貨物的資金需求。

船舶營運費用可根據實際營運情況合理計算,最高不超過借款人擁有的船舶四個月營運費用之和;代客戶墊付資金應提供有效的運輸合同,合同中應有墊付資金的相關條款;從事商品銷售的應提供有效的商業合同等資料。

5.關於貸款用途的其他規定:

允許借款人利用其他渠道合法融資(包括但不限於向關聯船公司或公司控制人借款、向親友借款、從其他渠道融資等。)購買船舶(包括壹手和二手)和建造新船時,以支付自有資金不足部分,待中國銀行貸款批準後,由我行貸款替代。

如借款人前期通過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置換我行貸款,借款資金使用期限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自建新船:原則上貸款申請日(借款人個人信用查詢日)不超過9個月。

(2)買賣船舶(包括壹手和二手):原則上貸款申請日(借款人個人信用查詢日)不超過6個月。

因特殊情況超過期限的,必須提供合理的說明,並由二級分行蓋章。

以上內容供大家參考。請參考實際業務規定。

如有疑問,請聯系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國銀行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