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國《物權法》對車位的性質和權益歸屬有明確規定。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
3.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屬於規劃時確定的停車場,另壹部分不能出售只能出租的車位。應該是小區內占道的臨時停車點。房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或租賃住宅車庫時,要分清類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數據擴展:
(1)正規停車位的停車線粗細均勻,直線排列,看起來非常清晰。‘山寨’車位的停車線壹般都不整齊清晰。這是壹種鑒別的方法。
(2)正規停車位壹般布置合理。如果市民看到明顯占用盲道、人行橫道的停車位,基本可以判斷為違法停車位。
(3)大多數正規停車位都配有帶字母“P”的停車標誌。如果沒有看到“P”標誌,就要多加註意,問清楚再停車,以免給自己招來“罰款”。
(4)設計標準:
1,分為四個檔次,車長不超過6米,車寬不超過1.8米。車間距不小於0.5米,車與墻壁、停車位的距離不小於0.5米。車長大於6米不大於8米,車寬大於1.8米不大於2.2米的,車間距不得小於0.7米。返回段的相應規格是為了滿足壹輛車壹次性回轉的需要。
2.以小型汽車為主的停車場,規模宜為2.5~2.7×5~6米,單車道轉彎車道寬度不小於3.5米,雙車道不小於5米。出於安全考慮,停車場可用於停放中大型車輛,並設置6米以上。2004年全國壹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場地測繪題,考了壹個停車場設計,題目預設車位尺寸為2.5×5米。雙向轉彎車道預設為5米。
(來源:百度百科: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