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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太麻煩。古代人是怎麽分類垃圾的?

最近,垃圾分類在中國所有地區都變得流行起來。據說很多地區受垃圾分類的影響很大,因為現在垃圾必須先分類再丟棄,這讓很多人很難習慣。說起垃圾,在古代,老百姓因為垃圾吃了不少苦。比如長安作為都城存在了很長壹段時間,但是因為長安垃圾太多,無法正常處理,所以被廢棄了。那麽古代的人是怎麽處理垃圾的呢?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垃圾分類將被納入法律框架,上海外賣配送將不再主動提供壹次性筷子、勺子等餐具。

對此,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對如何分類感到困惑。網上甚至還有各種垃圾分類教程。

甚至催生了壹個新職業——收垃圾網絡合同工。

那麽,在垃圾分類沒有那麽細致,沒有收垃圾合同的古代,垃圾是怎麽處理的呢?城市環境狀況如何?

妳腦海中浮現的畫面是幹凈整潔的街道嗎?呼吸中沒有汽車尾氣,只有清新的自然氣息。啊!詩和遠方!

如果妳對古代的環境這麽樂觀,那麽接下來的內容可能會讓妳大吃壹驚。

在先秦時期,城市已經相當大,人口開始變得密集。

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大量的生活垃圾。

為了保護環境,當時的統治者制定了相當嚴格的法律。

《漢書·五行誌》:“商朝之法,棄骨灰於道者,令人尷尬。”

灰燼是垃圾;在人的臉上紋身、塗抹墨汁的刑罰,是古代五刑之壹。

現在隨地亂扔垃圾只是被幾個路人看不起的事,最多罰壹點錢。但在商鞅時代,亂扔垃圾還得紋在臉上,告訴大家“此人不文明”。

《韓非子·內藏論》中也提到:“殷之法,棄灰以道者,斷其手。”

換句話說,在路上扔垃圾就是剁手。

即使有如此殘酷的法律,還是很難保證道路完全幹凈整潔,於是當時就設立了“狼之家”這個帖子。

在李周秋官,有壹些關於“狼的家庭”的記錄。

"有六名下士沃爾夫,六名專業人員和六十名弟子."

“大王出入,路有八人,六人,侯、伯四人,父子二人。”

清代顧在《日之路街》中解釋說:“古之王在國中路上有狼,為的是把狼從路上清洗幹凈,使之清凈。”聚酯洗滌用品;狼的霸氣是指縱橫分散的人或物。

可見,“狼家”的職責是清路,驅趕行人,是環衛工人和城管的結合。

先秦時期,下水道也出現了排放汙水和雨水。

下水道的汙水排不出去,發臭了怎麽辦?

這真的發生過。

漢代長安八百年後,由於人口擁擠,地勢低窪,排水不暢,垃圾糞便汙染嚴重,“水鹹鹹的,不太宜人”。

於是隋開帝初年,汙水排放問題難以處理的舊長安城被廢棄,隋遷都地勢較高的大興城。

“而且韓在這城裏紮營,將有八百年歷史了,這裏的水很鹹,不太宜人。願陛下配合天人之心,作為遷徙之計。”——《隋書》

唐朝的長安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人口有幾百萬。

在這樣壹個巨大的城市裏,每天產生的垃圾量絕對不容小覷。

為了處理垃圾問題,國家頒布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嚴格程度不亞於先秦時期。

根據《唐律疏議》規定,在街上扔垃圾的人會被罰60板,而倒水的人不會被罰。如果執法者縱容亂扔垃圾,也要壹起處罰。

《唐律略論》:“穿墻汙者,六十棍;不管誰從水裏出來。主人不能不犯同罪。”

唐朝也有以回收垃圾、處理糞便為職業的人,也有人因此暴富,成為百萬富翁。

《朝野中》:“長安將富民,以除糞為業。"

《太平廣記》:“河東人裴李明善於經營事業,集天下廢棄之物,積少成多,發大財。”

為了管理城市的環境衛生,宋朝設立了壹個專門的機構:街署。

街道分工下有專職環衛工人,職責包括掃街、疏導積水、整治市容。

在開封和臨安這樣的大城市,每天早上都有數百名環衛工人清掃街道,處理垃圾。

此外,據路介紹,城市居民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和糞便也有專人處理。

《梁璐之夢》:“人甜到有自己的倭寇來討。杭城有大量的戶口,那是王在街頭巷尾的家。有很多廁所沒有坑,只用馬桶。每天都有自己的排泄物排出的人,這叫‘傾腳’。”

每年春天,政府都會定期安排工人疏通溝渠,避免城市積水。

《梁璐之夢》:“春節時,在大街小巷,政府派陶曲人沿門過渠;路汙泥,窮雇船載農村閑處。”

《清波雜誌》裏提到了壹種“微型車”。在“微型車”之前,壹些人被要求拿起水罐並旋轉它們,以避免灰塵飛揚。

清波雜誌涼衫:“以前都說邊都是小車,前排幾個人拿著水缸,旋著過往的車,躲避盛開的鮮花。”

這個描述是不是很熟悉?

所謂的“緊湊型車”,不過是壹種半機械半人力的灑水車。

“雨後到處都是糞土,泥水濺在腰腹上。長時間晴天,塵土飛揚,難以預料。”這是明代筆記《萬歷辨》中對汴梁(今開封)的記載。

下雨的時候滿是糞便和泥土,會濺到身上;晴天,風壹吹,灰塵滿臉。這是明朝的城市環境。

當然,為了改善環境,明人還是做了很多努力。

明朝首都有先進的排水管道。

城鄉垃圾處理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以垃圾糞便為例,有壹個人負責在城市回收垃圾糞便,然後運到農村出售用於養殖。

此外,城市垃圾將分類,各類生活垃圾由專人回收。

清朝政府將唐律改為“穿墻汙者,杖六十”,改為四十。

但它的實施卻十分可疑,因為清代的城市街道衛生狀況似乎比明代更差。

《燕京雜記》:“別人掃的東西,明明都倒在門外,爐竈灰燼,碎瓷瓦堆積如山。街道高出房屋壹尺有余,人跟著腳步走,如墜坑谷。”

這大致就是說:人們把垃圾從家裏直接掃到馬路上,最後城市路面比兩邊的房子都高。

這可能有誇大的成分,但也能看出當時的垃圾汙染情況。

晚清的北京,因為排水系統太舊,每年二三月份都要挖溝,把裏面的臟東西挖出來晾幹。味道又酸又清爽。

即使是平日,北京也總有壹股尿騷味,人們把生活垃圾和煤渣倒在街上。

光緒末年,政府設立清道夫配合署管環境衛生,情況有所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