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不受措施限制的機動車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 * *電動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大型客車、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微型客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的單位客車、校車。
3、車身噴塗統壹標誌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4、環衛、園林、道路維修的專用車輛,殯儀館的殯儀車輛。
5、懸掛“使”字頭號牌的車輛和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6.純電動乘用車(以可充電電池為唯壹動力源、由電動機驅動的乘用車)。
二、蘭州市小客車尾號限行:
按照車牌尾號和對應日期依次實施限行,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車牌尾號為1和6的機動車;時間限制為每月1、6日、11、16、21、26日、31;
車牌號碼為2和7的機動車;每月2日、7日、12日、17日、22日、27日為時限;
車牌號碼為3和8的機動車;每月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為時限;
車牌號碼為4和9的機動車;每月4日、9日、14日、19日、24日、29日為時限;
車牌號碼為5和0的機動車;每月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為時限。
時間限制:7: 00-20: 00,周末節假日不限,全天都可以開。
臨時號牌和正式號牌壹樣,尾號限制。
限行範圍:東港立交橋以西,南山路、龔琳路、蘭工坪路、燕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裏河黃河大橋以東,黃河以南(含區間內所有跨江大橋)(含以上路段,除南山路、龔琳路、蘭工坪路、燕家坪北路、武威路外),濱河北路(從雁灘大橋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壹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當事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罰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開具;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