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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漳非法土地

此處僅提供2006年政府非法賣地的情況。雖然之前的事件很多,但是沒有提到。因為在這之前,土地違法問題很多,但沒有2006年那壹波賣地那麽瘋狂,那麽肆無忌憚,那麽廣泛。

2006年2月,臨漳縣政府以招商引資的名義,將城關鎮三個村(王明寨、東前房表、西前村)的1100畝基本農田劃為工業園區。縣裏派鎮裏的幹部輪番恐嚇村民,逼他們簽土地租賃協議。2月,縣裏開始動員鄉鎮,3月初開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布完成。同月,將500畝土地非法賣給部分企業和個人,大肆破壞耕地,建設工業園區。

自2006年4月以來,在那塊土地上修建了三條南北長1.5公裏、東西長2公裏多的水泥路。

事發後,部分農民將其違法行為訴至縣法院,但法院以“土地問題涉及社會穩定”為由不予受理。縣檢察院和縣國土局也對本案的上訴和申訴不服。

事發後,省國土資源廳不僅沒有糾正臨漳縣的錯誤,反而為其開脫罪責。

事情拖到2007年,終於有了結果。然而,這種處理的結果讓農民感到心寒。

河北省臨漳縣官員在2007年第七期《農村工作通訊》披露非法占用1000多畝土地的事件後感到恐慌。已經采取了壹系列措施來保護自己。

在農民不斷上訪的壓力下,河北省不得不處理這壹事件,但這種處理極其敷衍:負有主要責任的縣長、縣委書記等人沒有受到任何處分,只有鎮黨委書記李受到黨內輕警告處分。而且這個黨內警告,在李的檔案裏並沒有記載,也就是說,這只是對外的說法,是騙人的謊言。但臨漳縣以此為由,謊稱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根據土地法,如此嚴重的案件已經觸犯了刑法,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然而,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沒有追究任何人的法律責任。這壹事件的主要責任人:縣長包長青和縣委書記胡,沒有給予任何處罰。這顯然是犯罪分子的借口,是對犯罪的包庇和縱容,是嚴重的失職和瀆職。河北省采取“避重就輕,處罰不涉及主要責任人”等措施查處9起土地違法案件,使9起案件的主要責任人得以免責。這證明河北省國土資源廳與其下屬部門存在利益關系,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的做法是失職、瀆職、違法的!我們強烈要求徹查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的違法行為。

這種所謂的處理完全是名義上的,沒有觸及問題的實質:

(1):已建的廠房、企業等違章建築未拆除。

(2):工業園區內修建的4條水泥路未拆除。

(3)違法合同未被判無效,土地仍由政府出售,農民仍無權耕種土地。土地所有權仍在縣政府手中。

(4):違法建設仍在繼續,沒有停止的跡象。

(5):對觸犯刑法和土地法的主要人員沒有處理。只給了次要責任人壹個所謂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個處分沒有記入檔案,是壹個虛假的結果。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6):新上任的縣委書記、縣長不僅不改正錯誤,而且在原有錯誤的基礎上,為了自己的利益,進壹步擴大錯誤,使這1100畝土地遭到徹底破壞。所以我們要求追究縣委新領導的刑事責任。

據臨漳縣國土局信訪辦介紹,2007年,省國土資源廳將這68.66公頃(1029.9畝)的基本農田劃分為建設用地。第壹次,2007年4月,省國土資源廳下發“冀國土資函[2007]435號”,將城關鎮以東、標村以西、人民路以南的28.66公頃調整為建設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國土資源廳下發“冀國土資函[2007]664號”,東前房標村以西、人民路以南40公頃調整為建設用地。——事實證明,省廳的行為完全違法。如果臨漳縣國土局真的說省廳的做法存在嚴重問題,是扶危濟困,那肯定存在不法官員違規操作,中央需要徹查這起案件中的貪官。

至此,這片原本被非法圈占的基本農田,被省廳以非法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了。臨漳的官員歡呼起來,臨漳的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於省廳違規,臨漳縣政府有恃無恐,開始了瘋狂的毀地建設。目前已建成縣消防大隊站、紡織廠等壹些大型工地,正在建設兩個占地200畝的啤酒廠項目。。。。。。。

種種事實表明,這個結果完全是在包庇臨漳涉事官員,是壹個虛假的結果。它並沒有對違法官員造成任何實質性的懲罰,也沒有對官員構成絲毫的威懾。反而還助長了臨漳縣進壹步毀地賣地。我們有理由相信,這起特大案件的背後,有市級甚至省級官員的支持,是典型的官商勾結案件,否則不可能無人問津。不可能這麽多上訪者被報復,沒有效果。我們懇請中央徹查此案,否則將成為地方穩定的隱患,對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極壞的影響,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和期待,給我們黨造成嚴重的政治損失。千裏之堤,潰於蟻穴。不要因為是臨漳小縣城就無動於衷。正是這些縣的腐敗極大地損害了我們黨的政權,嚴重地傷害了人民的信任。所以我們黨必須徹查臨漳及周邊幾個縣的土地問題,就像四川徹查黑社會壹樣。

在整個事件中,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然後在他們在臨漳縣違法後庇護他們。省國土資源廳不知道以租代征是違法的嗎?既然違法,為什麽不處理他們?為什麽不廢除違法的收租合同?為什麽不命令他們拆除違章建築?為什麽要在自己犯錯的基礎上再犯錯?赦免他們並使他們的行為合法化?

雖然臨漳人民多次到國家紡織局和國土資源部上訪,反映省國土資源廳的違法行為,但由於中國太大,當地政府壹直非法扣押紡織廠,中央有關部門也沒有關註這個地處偏僻的案件。更不用說將罪犯移交司法部門,使得臨漳的毀地運動更加瘋狂。這充分說明了社會轉型期中國的混亂狀態,證明了中國民意反饋系統的徹底癱瘓,證明了當局的無能和虛偽!證明了當局和央視的無恥謊言!

因為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的包庇和保護,也因為臨漳縣新老領導班子的貪婪和違法,他們肆無忌憚。逆風。案件被“查處”幾天後,臨漳縣再次在工業園區建設“縣消防大隊站”等項目,並在縣電視臺公開發布土地投資信息,可謂瘋狂!由於這壹事件,縣官員賣地的熱潮是空前的。如果妳沿著臨漳縣的幾個大公的路線看,會發現有很多占地的違章建築,像雨後春筍。這個縣的土地違規已經像垃圾堆裏的蒼蠅壹樣普遍。發財的是官員,絕望的卻是生活在土地上手無寸鐵的百姓。

目前最新的情況是,這1100畝土地已經完全被侵蝕。所有的土地已經公開招標出售,並已開始建設。縣消防隊站、啤酒廠、紡織廠等建築工地早已建成並投入使用。還有鎮西南角村和東閆寨村的幾百畝地,和這1100畝地壹起被占用,都成了地產商的物業。從縣裏的縣官,到市裏的官,再到省裏的官,都享受著非法賣地帶來的滾滾好處,而被困住、被打壓的永遠是我們這群王。建設之初,臨漳政府在黑社會人員和警察的幫助下,采取措施鎮壓和打擊農民的抗議和反對,使人們無法與這種政府支持的犯罪行為作鬥爭,不敢發聲。

臨漳圈地事件雖然發生在壹個偏僻的縣城,但其惡劣影響已經遠遠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義。這次活動的導演沒有壹個受到懲罰,但他們都得到了提升。炒作這件事的人受到了很大的打擊。這件事之後,當地很多農民退出了黨組織。結果黨的威信壹降再降。法院和檢察部門被認為是最無恥的人,所有的官員都被排在動物之列。人們已經對中國的領導人徹底失望,在人們的心目中,他已經成為壹個靠無恥的威脅和哄騙生存的組織。局長,原縣長,縣委書記,成了臨漳人民心目中永遠的罪人,將被人民釘在恥辱柱上,永遠無法挽回!

在中國,所謂集體財產,就是誰成為集體的領袖,誰就是他的財產。比如集體領導(村長)被老板脅迫犯罪,就是集體財產變成了集體領導(縣貪官或省貪官)老板的私有財產。——這是壹個非常不公平的制度,壹個吃人的制度,也是歷史上最荒謬的制度。雖然我們阻止不了這個制度,但是我們可以反思這個制度帶來的無數黑暗案例,我們可以提醒制造它的人:妳不能再這麽荒唐了!

不要以為我們地大物博。事實上,我們可以耕種的土地已經太小了,沒有危險。世界糧食日海報中饑餓人口的悲慘處境並不是非洲獨有的。如果讓瘋狂的官員這樣吃地,那中華民族離饑餓就不遠了。然而,被利益所蒙蔽的官員們忙得顧不上這個重要的問題。在獲得足夠的利益和政績後,官員就會壹走了之。留給人民的是無盡的問題甚至災難。從這個意義上說,賣地官員是最不受歡迎的。肆無忌憚地攫取財富已經讓當地官員瘋狂了。。。。。。今天的官員胡作非為,會給明天的中國造成深重的災難。作為中國人民的壹員,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揭露官員和地方政府的醜惡嘴臉。用我們的嘴和筆,用我們的行動,我們可以阻止無良的地方官員賣地,保護我們自己和子孫後代。這取決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