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8月22日,1988,經營範圍包括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處理國內和國際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包括興銀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公司、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業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產業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產業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等。
通常用戶可以去興業銀行辦理個人業務和公司業務,包括存款、貸款、投資理財、開卡、取現等。用戶在辦理貸款時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貸款後必須按時歸還,不能有逾期的情況,因為逾期會產生罰息,影響個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