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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城投公司資產的幾點思考

資產可以為公司產生自由現金流,所以城投公司的資產非常重要。加強城投公司資產管理,實現資產價值最大化,壹方面有利於充分發揮城投企業城市資源開發的綜合功能,促進城市經濟建設和發展,另壹方面也有利於城投企業加快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

1.《國務院關於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8]23號)指出,“可采取重組和新設方式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根據具體定位和發展需要,通過無償劃轉或市場化方式對相關國有資本進行重組整合”;

2.《國務院關於印發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65 438+09]9號)提出,“通過清理退出壹批、重組整合壹批、創新發展壹批,實現國有資本形態轉變”;

3.2021年前,為了控制隱性債務的增長,清理規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成為政府的重要事項。隨著國發[2021]5號、銀豹建發[2021]15號等文件的出臺,尤其是國發[2021]。

根據是否有市場化現金流,城投平臺的業務分為公益性業務、準公益性業務和經營性業務三類。絕大多數城市投資涉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理等公益性業務,業務回報的直接來源是地方政府;大部分城投公司也有準公益性業務,如棚改、保障房、供水、電力和熱氣、垃圾處理、汙水處理等。,有壹定的現金流,但只是微利或虧損,需要政府補貼來平衡缺口;部分城投還涉及經營性市場化業務,如貿易、產品銷售、房地產、融資租賃、擔保小額貸款等。

城投公司的上述三類業務需要依托不同類型的資產來運營。具體來說,公益性業務主要以土地資產為主,準公益性業務和經營性業務需要依托經營性資產、不動產資產和金融資產。

1.土地資產

土地資產是城投平臺最具變現價值的資產,城投公司的公益業務主要圍繞土地資產開展。在土地資產整合過程中,要註意土地的性質和收購方式。

從土地性質來看,需要註意的是,根據發改辦[2017]50號和[2018]194號文件的規定,預留的土地不能再整合到平臺公司中,目前出讓並用於商業、住宅、商業、工業用途的土地可以進行整合。從取得方式看,對於非營利性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等公益性用地,可以通過政府劃撥方式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前提是土地必須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並嚴格按指定用途使用。對於經營性用地或工業用地等建設用地,城投平臺必須參與“招拍掛”,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

此外,城市更新也是獲取土地資產的機會:2021年,全國大部分省市都提出了城市更新,很多城投公司成立了城市更新子公司。從全國各地的城市更新政策來看,城市更新大多是市場化、操作化的項目,不涉及新增隱性債務的問題。這也是城投公司有效合法的債務轉化方式。

2.營業資產

(1)高速和城市軌道交通

這類資產得益於其穩定的現金流來源,通常可以成為城投公司獲得長期融資的優質基礎資產。具體來說,高速公路業務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的建設和運營,城市軌道交通業務主要包括地鐵和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在投融資模式上,由於該類業務需要的資金量較大,通常采用多元化的融資模式,如引入社會資本或采用壹體化管理模式。

例如,在北京地鐵4號線建設中,北京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按照政府投資和社會投資7:3的基本比例,將整個項目分為非運營部分和運營部分。其中,占總投資70%的隧道、軌道等非運營部分由政府出資,占總投資30%的車輛、自動售檢票設備等運營部分采用BOT模式,成為國內首個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資模式運營的軌道交通項目。

(2)其他公共資產

其他公共資產主要與城市公共服務相關,如城市供水、供熱、供氣、汙水處理、垃圾處理等。、以及水資源經營權、停車位(路邊停車、停車場)、加油站、充電樁、駕校、經營性公墓等其他類型的特許經營權。

城投在經營區域內公用事業方面具有天然優勢,有助於為城投提供穩定的現金流。供水、供電、供熱等公用事業具有明顯的規模效應和較高的進入門檻,且壹般隨著特許經營權的發放,城投平臺可以通過整合政府和區域資源獲得特許經營權,整合區域內分散的公用事業,獲得穩定的現金流。如亳州市城市建設發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亳州城建”)近年來拓展公用事業業務,整合停車場、地下管廊、天然氣、強電弱電管道、供水、汙水等城市公用事業資源,以特許經營為主要模式經營。大連德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德泰”)擁有大連金普新區供熱、燃氣、供水、汙水處理等主要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權。

3.房地產資產

房地產產權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商業、工業園區等。壹般來說,城投的房地產業務應該與土地業務相結合。城投開發房子類似於區域性小地產商,自己開發建設或與大型地產商合資,城投提供土地資源;城投,從事商業地產開發,在城市核心區建設寫字樓、商場等物業並出售或出租,獲取租金收入。如亳州城建的房地產項目開發模式,分為自營房地產開發和合作房地產開發,以房地產開發業務為基礎拓展已開發產業鏈的下遊服務,包括物業服務和商業管理運營。

此外,與工業園區相關的資產,如標準化廠房等,大多存在於開發區的投資平臺中。壹般工廠的租金收入和其他服務收入都是通過建設標準化工廠,自己經營獲得的。此外,其中壹些還涉及為園區企業提供水、熱、電甚至金融服務。需要註意的是,地方政府出於招商引資的需要,往往要求城投運營的工業園區向企業提供優惠待遇,如租金減免、擔保、小額貸款等金融服務。城投在運營工業園區初期獲得的運營收益往往較低,運營利潤微薄甚至虧損。

4.金融資產

城投公司的金融資產大部分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城投公司進入上市公司的目的主要是兩類:(a)以產業投資為主要並購目的:基於盈利考慮,城投公司在與上市公司有業務聯系時進入公司尋求業務協作;如果與上市公司沒有業務關聯,主要是為了產業投資,優化自身業務結構,實現多元化發展。比如Xi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人人音樂的所有者;(二)借殼上市為主要目的M&A:城投公司需要上市公司作為股權融資的平臺,通過資產置換,實現借殼上市,拓寬融資方式,降低融資成本。比如邳州經濟開發區經發建設有限公司高溢價進入中國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