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住房補貼
調動幹部購房時,可按下列情況向調入單位申請住房補貼,調入單位應優先支付。
(壹)在原工作地點沒有住房的幹部住房補貼。調動幹部在原工作單位未租住或購買過公有住房,按規定退出原租住或購買的公有住房的,可按新工作單位的有關規定向調入單位申請領取住房補貼。原工作地已經領取住房補貼的,按照新工作地的住房補貼政策執行。
(2)地區差別補貼。調動幹部在原工作單位已經領取住房補貼的,原工作單位住房補貼水平低於新工作單位的,可以向調入單位申請領取地區差別補貼,補貼金額按照兩地差額計算。調動在原工作地已租住或購買公有住房的幹部,在新工作地購房時,也可向調入單位申請地區差別補貼,但僅限壹方配偶。補貼金額按照原職級住房面積標準與兩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的差額計算。幹部調動晉升的,由調入單位按照新工作地的規定發放差額補貼。
(3)地區差異補貼。幹部在新工作地按相應崗位住房面積標準調動工作,原承租或購買的公房未達標,在原工作地未領取面積差額補貼的,可從次月起向調入單位申請領取差額補貼,調入單位不再發放差額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付款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