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查店鋪的檔案;
2.關註當事人是否具備店鋪租賃的相關資質;
3.註意免租裝修期,裝修期間不得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租賃保證金,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沖抵承租人應承擔而未支付的費用;
5、稅費的負擔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付款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