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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簽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時法國侵占廣州灣的史實。

廣州灣是指廣東省高州縣吳川市南三都田頭潯以南的壹個村落及其附近的入海口。

早在1701年7月,安菲德·裏德船長率領的法國貝亞德號船就來到了中國海域。如遇臺風,她靠泊於廣州灣避風,並乘機登陸窺探。看到地形重要,海港絕佳,她勘查了航道,畫了地圖,回國後提交給法國政府。法國帝國主義長期以來壹直試圖入侵東方。發現廣州灣後,其東侵野心加速。

19年底,列強瓜分中國,法軍奪取廣州灣的行動加快:

3月1898,11日,法國駐華使館臨時代辦呂班根據法國外長阿諾的指示,向清政府總理衙門提出四項無理要求。第四個是在南方省(據廣東沿海水域)設立煤炭批發地。

4月9日,法國指定:“中國各國將租用廣州灣作為停船和向法國購買煤炭的地方,為期99年”。

10年4月,清政府與法國換文,承認同意租借廣州灣與法國99年,租界另議。

然而,在中法兩國政府派員談判並簽訂租借條約之前,甚至在雙方派員勘查並確定租借土地範圍之前,法國侵略者就迫不及待地於1898年4月22日派準將將軍福特·杜吉圖魯英代表法國政府擔任隊長兼指揮官。在法國遠東艦隊司令中將·吉戈特·德拉·比多列爾的指揮下,悍然率領法國海軍“巴嘎”、“突擊”、“雄獅”等艦,載著數百名士兵,從安南(今越南)起航,經北部灣、瓊州海峽直接北上,從坦洲島以東來武力奪取廣州灣。法國侵略者的這壹暴行有法國外交部現有的第67號外交文件為證:

海軍部長貝斯納爾上將致信外交部長哈諾圖先生:

我在此把我從遠東艦隊分遣隊司令吉戈特·德·拉·貝多列爾海軍中將那裏收到的電報原件送給妳,請妳閱讀。

伯納德,巴黎,1898年4月26日。

附:1898年4月26日發給海軍部長的電報。

遠東艦隊總司令吉戈特·德·拉·比多裏海軍中將給海軍部長伯納特海軍上將發了壹份電報:

今天——4月22日,我在廣州灣東南的雷州半島的壹個廢棄炮臺升起了法國國旗。

軍隊登陸時,舉行了慶祝儀式。“巴斯奇”號、“突擊”號和“獅子”號在離炮臺600米的地方拋錨排成壹列,鳴禮炮21響。鄰近村莊的居民都來看熱鬧。

1898年4月22日,廣西。

法軍侵占吳川市南都廣州灣村後,不顧村民的強烈抗議,在老梁村紅堪嶺修建兵營和堡壘,作為擴大占領的橋頭堡,並迅速將侵略領土擴大到仙霞山和赤坎區。這激起了民眾的憤慨,隨後爆發了震驚中外的反法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