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20年的,超出部分無效。”也就是說,消費者租用車位的最長期限只有20年,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
車位有預售許可證的,車位所有權人在與開發商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備案手續後,即可辦理產權證。辦理壹手、二手車位產權手續與辦理房屋房地產權證手續相同。
擴展數據:
以下七類車位產權不同:
1,開放式地上停車位。
開放式地上停車位的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歸業主所有,無償使用。這種車位主要是指在地面劃出車位,規範停放形成的車位。
2.住宅建築部規劃和建造的停車位。
住宅區停車位規劃建設中建設的停車位歸開發商所有。這種車位可以由業主入住後通過購買獲得,擁有個人產權。
3.地下停車位不包括在公攤面積內。
如果地下車位占用的面積不計入業主公攤面積,那麽這部分車位的產權屬於開發商。
4.遊泳池區域包括地下停車場。
開發商無權出售公攤面積包含的地下車位,車位產權屬於全體業主。
5.人防工程停車位
人防工程占用的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屬於人防工程的範圍,有其特殊性,所以其產權模糊,在法律上還是空白。
目前各地壹般有兩個標準。壹種由開發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給業主,費用交人防工程部門。第二是其產權歸投資者所有。
6.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車位。
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車位,可以簡單理解為地下室或私人車庫。購買高度超過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車位可以取得獨立產權,但購買高度低於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車位不能辦理產權。
7.機械停車位
由於機械車位是可移動的非獨立空間,壹般無法進行產權登記,只能由開發商對外出租。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