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標題中租賃房屋業務的會計處理如下:
1.交租賃押金。
借:其他應收款-存款。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2.支付每期的租金。
借:管理費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各期租金分多個月支付的,可用“待攤費用”或“預提費用”科目核算。
a、先交錢再租房,交錢的時候:
借:預付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月攤銷:
借:管理費等科目。
貸款:預付費用
b、先租後付,每月代扣時:
借:管理費等科目。
貸款:預付費用
付款時:
借:預付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c、如果支付的租金金額較小,對各期損益影響不大,也可以不經過“待攤費用”或“預提費用”的核算,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等科目。
3.退租,收回租賃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