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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鄉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江西萍鄉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住房。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關於江西萍鄉廉租房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應用條件

申請萍鄉市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簡稱申請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申請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6平方米;

(三)至少1家庭成員為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4)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存在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年滿60周歲、孤老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優先申請實物配租。

下列人員可以作為計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人口:

(1)同壹戶籍的家庭成員;

(2)戶籍在外地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三)同壹戶籍的現役義務兵;

(4)勞動教養或同壹戶籍的服刑人員。

下列房屋可以認定為申請人的住房:

(壹)家庭成員居住的私有房屋;

(2)家庭成員租住的公有住房;

(三)現居住的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4)家庭成員居住的房屋出租或轉讓不滿五年的。

(五)已購買或安置的房屋。

正在租住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按照廉租房實行租金核減。享受租金核減的家庭,租住公房的實繳租金高於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減按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收取。

萍鄉市廉租住房申請程序如下:

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家庭的戶主;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應當推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廉租住房的申請、審批和公示辦法參照《萍鄉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人取得實物配租租賃房屋的門牌號後,應當與廉租住房產權單位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合同應當明確廉租住房的情況、租金標準、騰退住房的方式和違約責任。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租金,並在約定期限內騰退原房屋。

門牌號確定後不接受實物配租的,申請人應當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請,由市房管局決定是否取消實物配租保障資格;取消資格的,允許申請人申請其他廉租住房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