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出租人應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租賃合同中,甲方為承租人,乙方為承租方。出租人有權檢查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同時出租人有義務向承租人提供租賃物的使用權,並負責檢查和維護租賃物在使用期間的安全,確保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租賃是財產使用權的轉移,而不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不同於買賣、贈與等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租約是暫時的。租賃不適用於財產的永久使用,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合同對雙方來說都是有償合同。
如何簽訂租房合同
1.簽約時雙方記得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房主還需要帶上房產證。在此提醒租房的朋友,簽合同的時候壹定要確認房主的真實身份,因為以前也有過騙租的情況。記得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所有內容,並按照與業主的約定填寫。
2.註意水電費用的多少。家裏的各種家用電器也要在搬進去之前檢查壹下。
3.更常見的是,合同中要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且要在合同中明確租賃期限,考慮雙方利益,才能讓雙方有壹個相對穩定的時間。期限內,出租人不得另尋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不得退房另租。如果違反規定,需要支付違約金。
4.然後壹人兩份合同,信息壹定要壹致。同時索要樓主手裏的鑰匙。租房時要註意,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房間裏。需要在合同中註明支付方式,例如:年付、半年付、季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