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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人與出租人之間是什麽法律關系?

轉租人與出租人之間存在法律關系。因為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系不因轉租而改變。作為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出租給第三方。

法律分析

無論是轉租還是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註意事項如下:1。承租人需要了解出租人和租賃物的基本信息。2.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並規定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承租人超過租賃期限使用租賃物的,應當向出租人支付超期使用租金。3.租賃合同的租金條款。4.租賃合同定金條款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應盡力規避風險,防止欺詐。承租人應在訂立合同前向出租人支付壹定的押金或保證金,押金的數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的價值範圍內確定。同時,應明確約定押金退還的條件。5.租賃合同的轉租條款明確規定了承租人是否可以轉租。6.租賃合同妥善保管責任條款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不妥善保管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7.維修責任條款在租賃合同中,維修責任是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的。出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但也可以約定承租人承擔維修義務。8.合同中的其他事項,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訴訟管轄等,以降低風險,順利履行,盡可能保護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壹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百壹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租賃期限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