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簽假名字算詐騙嗎?

簽假名字算詐騙嗎?

在合同中簽假名構成欺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詐手段,致使對方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224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對方支付的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