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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租賃飛機租賃

飛機租賃是租賃的重要領域之壹。航空公司(或承租人)從租賃公司(或直接從制造商)選擇壹定類型和數量的飛機,並與租賃公司(或出租人)簽訂飛機租賃協議。在租賃期間,飛機的合法所有人即出租人將飛機的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以按期支付租金為代價取得飛機的使用權。飛機租賃市場是租賃飛機交易活動的場所或指在租賃飛機交易過程中形成的各種交易關系的總和。飛機租賃市場是租賃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飛機租賃市場是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屬於商品經濟的範疇,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業的發展在壹定程度上促進了飛機租賃市場的發展。壹般認為,壹個市場由壹定的場所、設備、要交易的商品、買方和賣方組成。簡而言之,市場是商品交易的場所。但是,飛機租賃活動沒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市場設備,飛機租賃的交易活動也不限於固定的場所或特定的時間。市場上的交易關系不僅僅是租賃關系,還有買賣關系和借貸關系。其市場聯系、交易方式、組織形式非常復雜。因此,單純用“場所”來概括飛機租賃市場的含義是遠遠不夠的,涉及的範圍和內容都過於狹窄。本質上,它應該有比“場所”更廣更深的內涵。飛機租賃市場應該是飛機租賃的整個“流通領域”,是飛機租賃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經濟關系的總和。飛機租賃市場主要體現飛機承租人與被承租人之間的租賃交易關系,以及出租人(租賃公司)與飛機制造商之間的買賣關系,以及出租人與出借人之間的資金借貸關系。租賃雙方、買賣雙方、借貸雙方以及市場上促進或協助飛機租賃的其他機構相互滲透、聯系、接觸、互動,形成壹個復雜的交易系統,* * *共同構成壹個完整的交易關系總和,即飛機租賃市場。飛機租賃市場的形成為國際航空業的發展和航空運輸業的繁榮創造了新的有利環境,為國際金融和貿易交流註入了新的活力。飛機市場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飛機租賃市場有利於世界民航業的發展。世界民航業的產生和發展以及產品銷量的增加取決於商用飛機銷售市場的發展和用戶的需求能力。飛機租賃市場的出現和不斷發展,為民航業的銷售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從供求關系來看,世界各國航空公司對收音機的需求,或者說潛在需求已經成為現實需求。主要原因是航空公司有增加飛機數量、擴大機隊的願望,但由於購買飛機費用昂貴,企業資金短缺。飛機租賃市場為航空公司解決了資金短缺的問題,使航空公司能夠以很少的前期投入獲得飛機的使用權,可以大大增加航空公司對飛機的需求。

2.飛機租賃市場有利於航空運輸企業的發展。飛機租賃市場的出現和發展為世界各國航空公司的發展創造了非常有利的條件。首先,飛機租賃作為壹種融資的購買模式,為航空企業融資開辟了新的渠道;其次,飛機租賃市場增強了航空公司的經營靈活性。傳統上,壹家航空公司要想運營,首先要投資買壹架飛機。飛機屬於現有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是統壹的。隨著飛機租賃市場的形成,航空公司改變了傳統單壹的獲取飛機方式,形成了購買和租賃兩種並行的獲取飛機方式。這樣,壹家大型航空公司可以通過購買其機隊所需的壹部分飛機來建立其核心運營實力,然後根據運輸市場的需求隨時增加或減少另壹部分飛機,從而提高航空公司適應市場變化的運營靈活性。飛機租賃市場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市場參與者和交易對象。市場參與者是指參與飛機租賃活動的合法組織,是飛機租賃市場最基本的要素。在航空器交易活動中,市場參與者被稱為交易主體(或交易方)。飛機租賃市場的參與者眾多,組成成分復雜,處於不同的位置,承擔壹定的責任,扮演不同的角色。

飛機租賃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飛機制造商,其主要作用是為飛機租賃市場提供租賃飛機,並提供銷售支持,如直接信用、差額擔保、資產價值擔保、回購擔保等形式的銷售支持;航空公司是航空運輸的載體,是飛機租賃的需求者,是飛機租賃市場的主要參與者。飛機租賃公司,在飛機租賃活動中,主要以出租人的身份出現,也可能是投資人;金融機構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飛機租賃所需的資金或擔保,從而促進飛機租賃的快速發展。

飛機租賃市場的交易對象可分為狹義和廣義。飛機租賃市場狹義的交易對象是指飛機租賃的標的物。飛機租賃市場的廣義交易對象,除了交易關系確定的標的飛機外,還可以包括飛機發動機、機組人員、燃油、飛機備件、維修服務、稅收和保險中的壹項或多項。此外,還包括由借貸關系決定的交易對象,如貨幣資金、債券等。飛機租賃的工作程序如下:

1.申請。航空公司根據運輸需要租賃飛機,首先要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形式向民航局提出增購飛機的請求,包括相應的融資方式。經民航局審核、選擇、綜合平衡,報國家計委正式批準後,航空公司可與外商正式談判。

2.訂購飛機和購買和轉讓。根據國家批準的文件,由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相互協商。並與飛機制造商簽訂了飛機購買合同。航空公司應在飛機交付前至少三個月聯系外國銀行或租賃公司。航空公司委托銀行聯合體或租賃公司安排租賃後,由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購買合同;轉讓給出租人,出租人將向飛機制造商支付購買價格,然後將飛機租賃給航空公司。

3.對外招標。航空公司對外招標,但不發招標通知,也不簽署任何形式的書面文件,如意向書、委托書等。通過航空公司與外商的平時接觸,有意識地向外商透露訂購飛機的相關信息,如租賃飛機、發動機的型號、數量等;飛機規格、交付日期、租賃期限等。

4.程序評估。航空公司根據銀行和租賃公司提供的融資方案,列出主要條款並逐壹比較,對每個方案進行綜合評估。對於出價較多的租賃,需要1-2審核,逐步縮小考慮範圍。然後,與外商就幾個較好的方案進行進壹步談判,直到選定壹個經濟、安全、可靠的方案。方案評估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租賃期限、貨幣和匯率風險、投資和貸款比例、最終購買價值、凈現值、租賃利率和貸款利率投標人的信譽。

5.出具委托書:航空公司經過嚴格審查和科學評估,將最終選定的方案提交民航局審批。批準後,航空公司會將與外商談判的方案以委托書的形式發送,並聘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具有飛機租賃經驗的律師事務所對出租人起草的租賃文件進行審核,同時將委托書的內容和要求告知律師,以便律師根據航空公司的意圖與出租人及租賃相關方就所有文件進行商談。如果發現新的問題,律師在與對方協商之前,必須先征求我們的意見。

6.做壹個工作時間表。在出具委托書後,航空公司應與安排方、銀行、投資方等參與方確定以下工作日程:投資和貸款承諾日期、飛機租賃文件初稿完成和分發日期、第壹次咨詢文件日期、修訂草案分發日期、第二次咨詢文件日期和簽署日期。

7.承租人的工作程序。承租方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審核保險、保函和法律意見書的格式、經濟測算和責任保證;準備飛機租賃的相關前置文件,辦理相關手續,如委托書、飛機國籍登記承諾書、特殊飛行許可、銀行保函、保險單、律師意見書等。

8.飛機的簽署和交付。交易雙方經過協商、審核文件,沒有分歧的情況下,才能正式簽署協議。合同簽訂後30日內,需到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外債登記,取得外債登記證,並要求擔保銀行簽署《擔保轉讓確認書》,保險公司簽署《保險轉讓通知書》。飛機租賃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

1.《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條例》、《民用航空器國籍和登記規定》。

2.外債登記方面的外債統計監督暫行規定。

3.涉外經濟合同法關於抵押登記和執行的規定。

4.關於飛機留置權的海關法。

5.稅收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關於中國境內外國企業所得稅減免稅辦法的暫行規定》、《征收印花稅暫行規定》、《補充印花稅實施細則》、《借款合同印花稅征收細則》。

6.《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關於法律選擇的規定。

飛機租賃的法律文件和全套協議

飛機租賃交易涉及的業務範圍很廣,內容和結構都很復雜。它需要簽訂壹系列的協議(或合同),通常稱之為完全協議。這些協議壹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並構成法律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就杠桿租賃飛機而言,主要的法律文件是:

1.主要文件:租賃協議、貸款協議、抵押過戶、保險過戶、擔保、抵押。

2.補充文件:租約補充、退租通知、保險經紀人關於保險轉讓協議的函、出租方母公司同意函、驗收證明。

3.購買文件:飛機制造商出具的轉讓協議和轉讓確認書、購買協議、銷售文件、發票和收據。

4.法律意見:承租人律師和飛機制造商的法律意見。

5.公司文件:出租人公司文件、承租人公司文件、擔保人公司文件、代理人授權書、相關當事人簽字樣本、董事會決議。

6.保險、批文及其他證明:保險單、飛機評估師批文、免征預提稅、外匯批文、承租人和擔保人所在地政府批文。

7.登記文件:出口適航證、適航證、航空器登記證、抵押登記證。

杠桿租賃飛機的主要協議有:

1.購買飛機的轉讓協議

2.借款合同

3.飛機租賃協議

4.抵押協議和轉讓

5.抵押協議與其他領域的租賃相比,飛機租賃有以下特點:作為租賃的飛機,價格貴,租金高;飛機租賃租期長;飛機租賃公司實力雄厚;承租方仍然可以獲得購買飛機和發動機的優惠;租賃交易是最復雜的。

與飛機所有權相比,飛機租賃提供了快速、靈活的金融融資;租賃飛機可以獲得稅收優惠;可以加快機隊更新,規避飛機擁有帶來的技術落後風險;租飛機可以避免通貨膨脹的影響;固定租金有利於企業的經濟核算;簡化飛機采購程序;可以獲得售後回租的優勢;可以使航空公司的經營策略非常靈活;促進航空公司更加註重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