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合同糾紛訴訟需準備的材料:
1.原告和被告作為訴訟當事人資格的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地址信息、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原、被告租賃合同關系的證明:租賃合同、居間人簽訂的居間合同等。
3.租賃房屋為合法租賃材料: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公房租賃證等。
4.原告按合同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如租金收據、付款記錄等。
5.被告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催告函、律師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 *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