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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遷安置政策

1.租賃房屋被拆遷,被拆遷人與承租人終止租賃關系,或者被拆遷人安置承租人的,被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被拆遷人與承租人未就終止租賃關系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進行產權調換。拆遷補償的補償方是被拆遷人,即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

2.在公房租賃關系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即公房租賃關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與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或對承租人進行安置後,才能獲得補償。

3.在被拆遷人(出租人)安置承租人的情況下,對承租人沒有貨幣補償。

4.但在解除租賃關系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出租人)通常會向承租人支付壹定金額的款項,作為買斷承租人居住租賃權的對價。

拆遷按人口安置的房屋產權歸誰?

私有房屋拆遷,如果按照房屋面積拆遷,利益屬於產權人,產權人會對居民進行補償;房屋是公房,房屋拆遷的收益歸房屋承租人和房屋的同居人即同居人所有。

首先,房子拆遷時必須有戶籍(只有三種情況例外),沒有戶籍的直接排除共同居住資格。

其次,有戶口的,必須居住壹年以上(截止時間為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如果沒住過房子,就是通常所說的“空戶口”,不能算室友。同時,在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後,還必須滿足上述“無其他住房或有其他住房但生活困難”才能被認定為室友。上述住房必須有戶口的三種例外情況是:

1.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婚姻關系居住在被拆遷公房直至拆遷許可證發放之日的,即使居住不滿壹年,也視為同壹人;

2、壹般情況下,沒有本市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發放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房居住滿五年的,也視為與人同住;

3.房屋拆遷時,因服兵役、讀大學、服刑等原因將戶籍遷出被拆遷公房的。,而且本市其他地方沒有福利房,也算是舍友。有壹種情況需要特別註意。即使滿足上述所有條件,但房屋被拆遷時當事人仍未成年(未滿18周歲),因此不能認定為居民。

房屋拆遷補償的計算方法

(壹)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評估價格+約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或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評估價格+約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或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被拆遷人取得產權調換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的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無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公房又叫公房、國有房。是指國家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建造並出售的房屋。房屋出售前,房屋的產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屬於國家。目前,居民租住的公房根據房改政策分為兩類:壹類是可售公房,壹類是不可售公房。以上兩類房屋都是使用權房。

無論從拆遷協議還是從《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來看,公房拆遷的標的都是公房面積,而不是承租人。因為拆遷補償是按面積計算的。國家的拆遷補償政策是針對家庭的,房屋拆遷貨幣安置的對象是公房使用權,補償權是公房使用權,不是租賃權。公房是中國計劃經濟的產物,充分體現了中國公有制下的平均分配原則。以家庭為單位,以租戶為代表,分發給家庭。所有家庭成員都有租房權,因為家庭成員的福利利益不是來自戶主,而是來自國家政策。因此,公民租住的公房是承租人標註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公房分為直管房和自管房。直管房是直管公房,所有權屬於國家。管理形式是某市某區第壹房產管理處,簡稱房管所。自辦住房是國有企業響應國家政策或集資或自建,分配給本單位職工的福利性住房。

公有住房的擔保權是公有住房的使用權和居住權。租住公房是向國家或企業繳納租金,將房屋歸還家庭使用的行為。計劃經濟時期家庭人口多,租賃證上只能寫壹個人,壹般是戶主。如果單看現象,知道房子是誰的,承租人是誰的,他有權處分,這是不對的。如前所述,公房分配是出於勞動再生產和人口再生產的需要分配給家庭,主要解決家庭住房問題,使人有其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第十八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征收個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壹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征收人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因征收舊城區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調換改建區房屋產權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區或者附近區域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在房屋產權調換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房。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的位置和面積、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壹方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壹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交通等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禁止施工單位參與搬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