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依法繼承;
2.分配原則和繼承範圍參照法律的有關規定辦理;
3.如有爭議,繼承人應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請第三方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4.房屋面臨拆遷的,繼承人可以協商選擇貨幣補償或者以房換房;
5.房產繼承與其他繼承的區別在於,房產繼承必須經過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