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戶籍在中心城區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無中心城區戶籍的,至少有壹人在中心城區連續穩定工作6個月以上,並繳納同期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本人及申請人在中心城區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
2.租住公有住房後未取得其他住房的;
3.申請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6760元(含)以下,申請人家庭年人均儲蓄存款在39275元(含)以下。如果擁有小型車,排氣量在1.6L以下,購買價格在65438+萬元以下;
4.租住公共租賃住房6個月以上,租賃期間未違反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
5.非中心城區城鎮戶籍購房人,本人和* * *連同購房人未在戶籍所在地租住過保障性住房,無產權。
公租房,即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產物。公租房不是個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業單位所有。以低於市場價或承租方能夠承受的價格出租給新就業的員工,包括壹些剛畢業的大學生和壹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租房解決了個人租賃房源不足、運營不規範等問題,為中低收入無房群體提供了充足的、租期穩定、價格合理的住房。
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所需材料
1、住房保障申請表
2.戶籍
3.身份證
4、結婚證,離婚或喪偶提供相關證明。
5、家庭住房條件證明。
6、家庭收入證明。
7、家庭資產證明。
8.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三、申請公租房的流程:
1,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
3、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將其申請材料報送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4.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
法律依據: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