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代理商和代理機構;
2.廠房租賃及銷售代理;
3.辦公室租賃和銷售代理;
4.店鋪租賃和銷售代理;
5.土地租賃和轉讓代理;
6.商品房或私有房屋租賃和銷售代理;
7.二手房租賃和銷售代理;
8.房地產銷售策劃服務;
9.物業管理咨詢服務和信息交流;
10.根據客戶的需求建造廠房。
11.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活動;房屋買賣的中介和代理活動;房屋租賃的中介和代理活動;房地產咨詢活動;購房擔保;其他房地產中介代理。
12.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活動;房屋買賣的中介和代理活動;房屋租賃的中介和代理活動;房地產咨詢活動;購房擔保;其他房地產中介代理。
13.家政學;
14.裝修;
16.代理貸款;
17.廣告位承包,小媒體;
18.房地產促銷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