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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公共租賃住房政策解讀

2017天津公租房政策解讀。公共租賃住房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具有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請公租房?

(1)擁有天津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且非農業戶口的家庭,取得廉租住房實物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和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以下簡稱三項補貼)資格,尚未出租住房的,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和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不得申請。

(2)非農業戶口的天津市內六區、環城四區,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不超過3萬元(含),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不超過12平方米(含)的家庭均可申請,其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家庭18以上。

(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從外地來津務工的無房人員。

申請公租房有什麽規則嗎?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準入制度。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公租房供應情況,指導區房管局受理申請家庭的範圍和數量。目前,根據首套房公租房房源情況,區房管局暫時只受理符合三項補貼條件的家庭申請。

符合三類補貼條件且尚未租房的申請人如何申請公租房?

已取得三類補貼資格尚未租房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和補貼資格證書(天津市廉租住房補貼資格證書或天津市廉租住房補貼資格證書或天津市經濟租賃住房補貼資格證書)。區房管局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並更換《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條件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

區房管局認定住房租賃備案期滿後未領取租賃補貼或未出租其住房的申請家庭有資格租住公房,並出具符合租賃條件的通知書。住房租賃備案年限以申請人領取租賃補貼時最新的住房租賃備案證明記載的年限為準。家庭人口根據租房補貼人口確定,區房管局填寫申請審核表。

《符合租賃條件通知書》註明可選公租房* *租賃住宅項目,註明項目租賃結束或《通知書》發出之日超過1年,該《通知書》自動廢止。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家庭申請公租房有什麽規定?

申請人及其配偶或者與其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的其他家庭成員,有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共租賃住房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住房。

目前,我市有秋裏家和邱怡嘉兩個公租房項目。

公租房的標準是什麽?

家庭人口少於2人(含)且租住1室戶型家庭人口多於3人(含)的,租住2室戶型。符合租房條件的申請人。

四合院只能租壹套,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租壹到兩套。

享受實物配租廉租住房補貼的家庭,按我市廉租住房相關政策執行。

持有《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條件通知書》的申請人如何辦理租賃手續?

(1)註冊選房。持符合租賃條件通知書的申請人到指定地點報名,參加公開搖號選房。

(2)存款。申請人選擇住所後向指定銀行支付租賃保證金。

(3)簽訂入住合同。申請人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供熱合同,繳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辦理入住手續。

公租房* * *項目的選擇順序是壹個接壹個的嗎?

公租房項目根據申請家庭住房困難程度逐步選房。經營者按照先廉租房實物配租,再廉租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房實物配租,最後合格的順序組織選房。用住房公積金建設的公租房項目,申請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可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1 &;對於已經居住多年或更長時間的人,應優先考慮類似家庭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