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
①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②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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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經營場所應當限於同壹登記機關管轄的區域。遷入新營業場所前應當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新的經營場所在其他登記機關管轄的,按照“壹廢壹設”的原則辦理,即註銷原個體工商戶登記,向新的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