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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不行使終止租約的選擇權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是指比如承租人可以在到期前5個月終止租賃,這是終止租賃選擇權所涵蓋的期間,但合理確定承租人不會行使選擇權,那麽租賃在到期前5個月繼續,所以租賃期限包含了終止租賃選擇權的5個月,這是終止租賃選擇權所涵蓋的期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壹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