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承租人不履行支付租金義務或者遲延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支付逾期利息及相應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條* * *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取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