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改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改條件

法律解析:公租房房改條件為:1,因就業、子女上學等原因需要變更公租房;2.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就業、子女上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的,經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承租人可以調換已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如因就業、子女上學等需要變更公租房的。,經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承租人可以調換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壹)申請續租但經審查不符合續租條件的;(二)租賃期間,通過購買、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的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分配條件的;(三)租賃期間,承租或者接管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限,搬遷期限內的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支付。搬遷期限屆滿承租人未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且承租人無其他住房的,按市場價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