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請天津的公租房,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申請人必須是“三補貼”的主申請人,可持以下材料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身份證;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格證書、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資格證書;如有殘疾家庭成員,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當地房管局應對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逐壹進行核實,並留存復印件。
天津公租房具體申請流程:
1.主申請人向出具租賃補貼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並填寫《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承諾書》;
2)住房保障系統受理申請人申請後,申請人可以選擇以下三種保障方式:
(1)公積金擔保:申請人及申請人家庭成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每月累計繳存500元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共計3萬余元。符合上述標準者,可申請公積金擔保。
②承諾履行:當申請家庭名下有壹套住房且住房保障系統顯示可以備註時,申請家庭可以采取承諾履行的方式。
(3)擔保人擔保:申請擔保人擔保的家庭應攜帶住房保障系統出具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擔保證明通知書》到天津市任何壹家有資質的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對已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已取得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已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以及申請工作和租住住房的家庭成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作為擔保人的,不得提供擔保。
3.公示:提供相應擔保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社會公示,為期5個工作日。
4.公示期滿後,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區房管局出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條件通知書》。
5.登記選房:持《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條件通知書》的家庭,關註天津住房保障網發布的符合租賃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公告,包括租賃對象、接受登記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