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調整本市租賃補貼申請條件和補貼標準的通知》第壹條放寬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請條件。市場上補貼收入中的租房申請條件,由家庭月收入不超過2400元調整為不超過4200元,增幅達75%。家庭住房及資產狀況不變(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在本市居住;三人及以下家庭凈資產總額57萬元及以下,四人及以上家庭凈資產總額76萬元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