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齡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
2.父母或監護人在本轄區的居住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或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居住登記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區就業證明,包括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4.戶籍證明,如戶口簿或居住證;
5、房屋租賃合同或其他房屋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