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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負責小區消防?

摘要:隨著房地產行業競爭的日益激烈,居民對住宅小區的安全越來越重視。住宅小區消防管理是住宅小區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住宅小區居民的生命安全。那麽小區消防由誰負責呢?住宅區的消防管理系統有哪些?我們先來看看小區消防安全常識,以及小區安全的相關問題。第壹,小區消防誰負責?

小區消防設施由物業公司管理。

根據《消防法》第十八條規定,同壹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確定責任人,對* * *使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壹管理。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維護和管理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托,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的監督。

二、住宅消防逃生規定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小區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不得封閉消防車通道,阻礙消防車通行。在小區的日常管理中,為了維護小區安全,壹些小區通常會將小區消防通道的門關閉,但不上鎖,並保證門是對外開放的,以保證壹旦發生火災事故,門可以從外面打開,消防車可以隨時進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防火防煙區和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堵塞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圈占、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員救援和疏散被困人員的通道,如樓梯、過道等有火災指示器的地方。火災逃生在各種危險情況下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三、社區消防管理

為了加強住宅區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業主、住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1,住宅小區消防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防火責任制。

2.走廊、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任何個人不得占用或堵塞。通道內嚴禁停放車輛。

3.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4.禁止在居民區經營和存放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種劇毒物品。

5、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竈應經常保持清潔,不留油漬,煙頭和火柴灰燼應隨時熄滅,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6、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7.每家每戶進行室內裝修。必須遵守《住宅建築內部裝修管理規定》,並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滅火器獲得批準後,方可開始施工。當需要增加電氣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8.如有特殊需要進行焊接和動火作業,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辦理臨時動火審批手續。

9.如發生火災,立即通知物業管理公司或撥打火災報警電話119,關閉電源、燃氣總閥,迅速離開住所,服從統壹指揮,滅火或撤離。

四、住宅消防設施安全檢查

1.物業小區的消防安全檢查主要以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為主,主要節點是重大節假日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2.建築物、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完成消防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安全檢查後方可投入使用和營業。

3、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組織消防檢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4.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5、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設置在與住所同壹棟建築內。對於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單位,公安派出所還應檢查該單位是否定期組織維護建築消防設施。

6.對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還應當檢查物業服務企業是否維護管理管理區域內使用的消防設施。

7.所有流程以書面形式發放、簽字、公示,所有資料歸檔備查。

五、社區消防安全知識

1.園區實行住戶防火責任制,每戶都要做好自己房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2、住宅樓道、出口必須保持暢通,其隨身物品禁止放置在公共* * *區,嚴禁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不損壞消防和應急設備設施,維護公園內的安全標誌。

3.不得在公園、走廊和住宅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在公共場所焚燒香紙、織物和祭品。

4、安全用電,不得超載;安全用火,小心火勢蔓延。

5.在小區內使用電焊機等大功率電器請報物業管理公司批準,並在專業人員監督下操作。

6.如遇火災,請立即向物業管理公司客服中心或監控中心報告,撥打電話119向周圍其他人員求助,並明確自己的姓名、具體地址、房間號、目前情況、是否有人受傷、火災程度等,待對方確認數據記錄後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