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規定。以北京市為例,出租人應當自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管理服務站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
2.合同當事人應當攜帶身份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3.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核對實際情況是否與提交的材料壹致。
4.對於符合要求的申請,工作人員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備案登記,並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具體工藝和材料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在具體操作前了解當地的相關政策和要求。
至於辦理地點,壹般情況下可以在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或者街道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進行登記。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要了解更多詳細信息,請尋求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