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38+10月16、重慶發布通知,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在主城區中心城區範圍內的商業銀行開立唯壹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開立的賬戶不得提取現金,不得歸集其他性質的資金,並將承租人支付的3個月以上的租金納入監管賬戶。
此前,杭州、深圳、成都、Xi等地也發布了住房租賃資金監管通知。
擴展數據
重慶出臺房租新規,承租人支付房租超過3個月將納入監管賬戶。
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10,重慶市住建委、重慶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聯合發布《關於實施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加強住房租賃企業合規經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住房租賃企業須在主城區中心城區範圍內的商業銀行開立唯壹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該賬戶不得提取現金或收取其他性質的資金。
關於住房租賃資金的收取和劃轉,《通知》也做了詳細規定。
通知明確,承租人應當按照《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約定的支付周期和金額,將租金直接存入企業監管賬戶。其中,以住房租賃貸款方式取得的資金,需要由住房租賃企業和承租人與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協商,以貸款方式取得的租金將轉入監管賬戶。
存入監管賬戶的租金,應當在住房租賃企業、承租人、承辦銀行簽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後的第二個月,按月劃轉至住房租賃企業。
住房租賃企業已向房東支付壹定期限租金,且支付期限長於租賃期限,或者住房租賃企業管理的住房為自有住房的,經企業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住房所在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批準,可以轉讓租金。
北夜新視界網-3個月以上房租納入監管賬戶,重慶等地出臺新規保護房東和租客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