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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租賃是什麽意思?

保稅區融資租賃

壹、引入融資租賃模式

融資租賃的流程:

1.設立項目公司(SPV):在綜保區設立項目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融資租賃業務、與融資租賃相關的進出口業務、境外外匯借款、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金等。

2.簽訂租賃合同:項目公司與國內航空公司、飛機制造商簽訂飛機購買權轉讓協議,也與國內航空公司簽訂租賃協議。

3.飛機付款:項目公司向海外飛機制造商支付飛機費用。

4.保稅飛機進區:項目公司為收貨人辦理保稅飛機進區。

5.飛機繳稅後離區:國內航空公司按其適用稅率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飛機離區並投入運營。項目公司應向民航局登記其所有權。

6.租金收取:項目公司按期向國內航空公司收取租金,並向借款機構償還本息。

7.所有權轉讓:租賃期滿,收取租金後,國內航空公司向項目公司支付剩余價款,項目公司將飛機所有權轉讓給國內航空公司。

二。相關稅收政策

1,進口稅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後,保稅區企業通過上述模式發生飛機融資租賃業務的,飛機轉讓給非保稅區企業時,應視為進口貨物,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二點》(國稅發〔2000〕155號)規定,海關按照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進口申報手續,對申報貨物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從保稅區運往非保稅區的貨物,參照國家對貨物進口的規定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所以從保稅區租賃飛機相當於從國外租賃飛機,要繳納關稅和增值稅,並取得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2.預扣稅

在原有的營業稅制度下,保稅區內企業與區外境內企業發生融資租賃業務時,應繳納營業稅。出租方企業在保稅區主管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承租方無需代扣代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0〕155號)第九點規定,區內企業應按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繳納地方稅收。

增值稅轉讓後,國家對承租人是否應代扣代繳增值稅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保稅區內的企業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由海關監管。因其特殊性質,享受出口退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但仍屬於國內企業,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監管。因此,根據營業稅制度下保稅區企業向非保稅區企業提供飛機融資租賃業務的稅收征管規定,增值稅的申報繳納也應由保稅區租賃企業承擔,租賃企業還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