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歧視嗎?樓主,妳覺得買了地下車庫,妳覺得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利要求妳這周進來,下周出去嗎?至於地上車位,是屬於全體業主的。必須遵守小區業主大會的規定和物業管理規約的約定。從社區的整體利益出發,我們必須遵守限制居住區數量的制度。我感覺這個物業管理公司做的很好,只要是基於全體業主的利益,合理合法(個人認為)。如果只是從妳個人的角度出發,可能會覺得委屈。
對於鎖車罰款,侵犯了車主的個人私有財產,車主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有壹個前提,業主是否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和小區業主委員會制定的小區規則議程。如果他們違反了,那麽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有權依據物業管理規約或者小區規章制度進行和解!)
希望樓主理性看待每壹次事件,不能完全從個人利益出發。這裏沒有停車位,物業管理公司直接不讓車輛進入小區。這是基於所有業主的利益。
希望補充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