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對北京的基本要求:
詳情請登陸北京衛生信息網www.bjhb.gov.cn查詢各區縣衛生分局網站鏈接。
在北京,個體診所的受理機關是區縣衛生分局。
海澱區/
醫療機構門診基本標準(試行)
本標準是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是衛生行政部門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依據。
壹是有診室、治療室、治療室、消毒室。
第二,人事
(壹)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臨床工作5年以上的醫師至少1人。
(二)至少有1名護士。
第三,房子
(壹)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
(2)每個房間必須獨立。
第四,設備
(1)基本設備
檢查床、檢查臺、檢查板、聽診器、血壓計、探視箱、溫度計、汙物桶、壓舌板、處置臺、註射器、紗布罐、方板、藥櫃、紫外線燈、高壓滅菌設備。
(二)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五、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有書可查。
六、註冊資本到位。
可行性研究報告、選址報告和投資資金的具體要求
附件1:設立可行性研究報告
1.申請人姓名、基本信息、姓名、年齡、健康狀況、專業簡歷、身份證號。
2 .轄區內人群健康狀況和疾病患病率及相關疾病患病率。
3.區域內醫療機構資源分布和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4.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位置、功能、任務和服務半徑。
5.擬設醫療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診療科目和床位設置。
6.擬建醫療機構的組織結構和人員配備
7.擬設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
8.擬建醫療機構與服務半徑內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9.擬建醫療機構的汙水、汙物、糞便處理方案。
10.擬建醫療機構的通訊、供電、排水和消防設施
11.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註冊資本(資本金)
12.擬建醫療機構的投資預算
13.擬建醫療機構五年內成本效益預測分析
附件2:設置選址報告
1.選址依據
2.場地所在區域的環境和公共設施
3.選址與周邊幼兒園、中小學校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布局的關系。
4.覆蓋範圍和建築面積
投資基金要求
1.綜合門診50萬。
2.300萬綜合門診
3.500萬個壹級綜合醫院
4.20萬個中醫診所
5.50萬個中醫診所
6.1萬中醫醫院
7.50萬個牙科診所
8.1萬個牙科診所
9.80萬家醫美診所
10.醫美診所1.5萬。
註:註冊資本為投資資本的20%。